纳米材料的欧盟定义-潜在的测量方法
2011年10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纳米材料的定义。这一举措是在对工程纳米材料带来的潜在毒理学和环境挑战进行了6年多的科学考虑之后做出的。
该定义包含以下主要要素:
•计数粒子定义纳米材料:如果超过50%的粒子至少有一个维度在1nm到100nm之间,该材料就是纳米材料。
•或者,如果它的单位体积比表面积大于60米,它也是纳米材料2/厘米3..
•有特定的夹杂物,如石墨烯。
•自然发生和附带的材料包括在内,以及人造颗粒。
•包括此类颗粒的聚集物和团聚物。
没有指定测量方法;建议是“应采用最佳可用替代方法”。这个定义不是监管,但它的欧盟来源告知其权威。对于欧盟内部的许多监管机构来说,这一定义是公共驱动和政府衍生立法的潜在监管缺失的一块拼图,涵盖了从制造、标签和处理,到运输和环境命运的纳米材料问题。FP7项目ObservatoryNANO在2012年4月的第四份报告中描述了当前的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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