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伦理委员会规定遗传基因组编辑在某些情况下“伦理上可接受”
英国一家主要的生物伦理咨询机构就人类基因改造的辩论发表了意见,结论只要通过关键的伦理测试,可遗传的基因组编辑——修改卵子、精子或胚胎的DNA,并将其变化遗传给后代——在人类身上可能是“道德允许的”。
纳菲尔德生物伦理委员会开始了调查名为基因组编辑和人类生殖:社会和伦理问题2016年9月。该报告是由基因组编辑技术的出现推动的,例如CRISPR-Cas9在现代遗传学研究中已得到广泛应用。
该报告得出了两个关键发现;如果遗传基因编辑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并与人类的进化相一致,那么它在伦理上是可以接受的福利一个可能天生就有编辑过的基因组的人,而这些变化与社会正义和团结这意味着不应该期望它会增加社会的劣势、歧视或分裂。
这些发现为该领域未来的研究和政策提供了六项关键建议
•应该对可遗传基因组编辑干预措施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以建立临床使用标准。
•应该进行社会研究,以更好地理解基因组编辑对未来人类福祉的影响。
•在采取任何行动修改英国立法以允许遗传基因组编辑干预之前,应该有足够的机会进行广泛而包容的社会辩论。
•建立一个独立的英国机构,促进关于使用基因组和相关技术应对社会挑战的公众辩论;协助识别和了解涉及的公众利益;监测社会、文化、法律和健康影响。
•英国和其他国家的政府应该与欧洲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等国际人权机构合作,促进国际对话,并为可遗传基因组编辑干预措施制定国际治理框架。
•可遗传的基因组编辑干预措施只能在个案基础上获得许可,但须由国家主管机构(在英国,是HFEA)对未来患者的不良临床结果风险进行评估;严格的监管和监督,包括对个人和社会影响的长期监测。
近年来,科学界编辑基因组的能力有了很大的进步,像CRISPR-Cas9这样的工具已经在人类身上进行了测试胚胎.该技术允许对基因组物质中的碱基对进行靶向编辑,其应用远远超出了可遗传的基因组编辑,包括诊断平台和监测癌症进展。
科学界和新闻界的反应是可以理解的。与《卫报》该报告工作组主席、伯明翰大学法律、伦理和信息学教授凯伦·杨(Karen Yeung)说:“我们认为,基因组编辑本身在道德上并非不可接受。原则上没有理由排除这种可能性。”
在我看来文章,美国非营利组织遗传学与社会中心的执行董事玛西·达诺夫斯基称,可遗传的基因组编辑是“对社会的不必要威胁”。
这份报告来自纳菲尔德的报告的指导方针线粒体替代疗法,目前已在英国临床应用。在与“三亲婴儿”标题类似的主题中,一些媒体报道了这一发展解释该报告称为“设计婴儿”“开绿灯”。这似乎忽略了该报告的上述建议,这些建议表明,在这种编辑可以临床使用之前,需要更多的咨询和研究。
与独立的,杰基·利奇·斯库利教授说:“很少有这样的情况,你能看到这样的发展向你走来,并有足够的时间仔细考虑如何继续下去——或者不继续下去。”纳菲尔德报告涉及的基因组编辑与可以增强感官和能力的基因组编辑一样激进,显然是在展望遥远的未来,远远超出了我们目前对DNA如何影响基因组的理解。随着基因编辑技术的发展,这也许是一种谨慎的做法。